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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长安大学 2007-12-21 10:54:06

长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学校。为了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我校竞技体育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1号)文件通知,2008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足球、乒乓球、健美操、田径、排球。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主力队员。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
1、考生可以在网上(http://zsb.chd.edu.cn/)了解长安大学2008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信息,并下载《长安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也可到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或体育部办公室索取报名资料。
2、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3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长安大学体育部办公室(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校本部北院)。
4、报名表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件请用A4标准纸,报名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5、报名材料请以特快专递邮寄或直接送至我校体育部办公室郭周怀收,邮寄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
报名材料包括:
长安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运动会秩序册复印件
⑦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背面注明姓名。
注:原件由考生参加测试时随身携带备查,请勿邮寄。
6、考生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四、专业测试及文化课考试
1、报名、测试均须持运动员证书原件。考生须在2008年3月21日14:30在体育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测试。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一级以上(含一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其余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3、专业测试及文化课考试时间


内容

日期

时间

地点

参加人

考生资格审查

2008 年3月21日

14:30 开始

校本部北院

所有考生

体育专项测试

2008 年3月22日

?8:00 开始

校本部北院

所有考生

文化课考试

2008年3月23日

?8:30 开始

校本部北院

一级及以上

4、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课考试均在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进行。
5、按教育部规定,专业测试合格者名单报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未获得合格证(含省级招办组织统一测试合格证)和进行公示的,不予录取。
6、专项测试合格者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与长安大学签订报考、录取协议。
7、测试结果请于2008年4月10日后登陆长安大学招生信息网查看。
五、录取
1、按教育部规定,一级以上(含一级)运动员在通过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由我校择优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审定录取。
2、按教育部规定,获得合格证并公示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按志愿、分数、计划,由学校择优录取。
3、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高考中予以录取。
4、符合我校录取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在2008年6月30日以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书面联系,以确认录取资格。未联系者,按放弃资格处理,我校不负责遗留问题的处理。
六、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
联系电话:029-82334104传真:029-82334099
长安大学体育部(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
联系电话(传真):029-82334760 联系人:郭老师
2、通信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3、网址:http://zsb.chd.edu.cn;http://sports.ch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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